刘福贵跪在那里,被那团光笼罩着,浑身温暖。
他想,他已经不需要再许愿了。
不是因为愿望不重要了。
而是因为他终于明白了,那个输入框从来不是在等他写出一个完美的、精确的、不会被曲解的愿望。它只是在等他写出一个真正的、发自内心的、不会反悔的“我愿意”。
愿意承担后果。愿意接受代价。愿意在知道了一切之后,仍然写下那个答案。
就像林远在天桥下说“我需要三十万块钱”。
就像他自己在天桥下接下那部手机。
就像陈旭在马路牙子上说“让刘福贵活下去”。
就像他今天在这个院子里,在这个血红色的输入框里写下的那几个字。
院子里那团暖黄色的光一点一点地收拢,像一只巨大的手慢慢握紧,最后缩成一个小小光球,悬浮在刘福贵胸口前方几厘米的位置。光球旋转着,发出细微的嗡嗡声,像蜂鸟的翅膀在振动。
然后它猛地沉入了他的胸口。
不是在皮肤上留下一个输入框的印记,而是沉了进去,沉到了他的骨头里,沉到了他的骨髓里,沉到了比骨髓更深的地方。
在那个地方,有一个人正在醒来。
没有面孔,没有性别,没有年龄。它只是一双缓缓睁开的眼睛。那双眼睛里没有瞳孔,没有虹膜,只有一片无限深邃的、温柔的、令人心碎的黑暗。
那双眼睛看着刘福贵。
它认识他。它认识他很久了。从他第一次在一个血红色的输入框里敲下第一个字的那一刻起,它就在看着他。不是像神看人那样从上往下看,而是像一面镜子看着自己面前的人那样——它看着他,就像看着他自己的倒影。
因为它是他。
它是每一个许愿的人心底最深处那一点不肯熄灭的欲望。它是那些欲望烧完之后留下的灰烬。它是灰烬里那一点还在发光的炭火,微弱到几乎没有温度,但永远不会彻底熄灭。
它叫“再来一次”。
再来一次。
再试一次。
再信一次。
再爱一次。
再给这个世界一次机会。
刘福贵低下头,看到自己胸口的输入框已经完全消失了。皮肤光滑平整,没有任何印记。但他的手指上多了几行极细极细的血红色小字,从指尖一直延伸到指根,像一圈一圈的戒指,像一道道年轮。
他把双手翻过来看了看。